各培养单位、院系:
依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校发教字〔2026〕76号)(附件1),现将2026-2027学年研究生成绩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认定申请条件
(一)普博生(硕博阶段均为国科大学籍)
自2026级学生起,硕士阶段(包含联合培养研究生)及普博阶段均为国科大学籍的学生,其硕士阶段修读的硕博通用课程及博士课程,在入学年度的秋季学期,同时满足以下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普博阶段课程学分:
1.相关课程学分未用作硕士毕业学分(硕士阶段修读的《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工程伦理》等课程,符合要求的可以认定为普博阶段课程学分);
2.相关课程须符合普博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3.认定时限为硕士毕业年度至普博入学年度间隔三年内(含三年),超过时限不予认定。
上述学生通过选课系统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SEP选课系统→普博生课程认定→申请,经培养单位、教务部、导师依次审核通过后,在成绩单处记录认定课程成绩。
【提示一】普博生只有一次申请机会,仅限“博士/硕博通用”课程可申请认定,请将需认定课程一并提交,审核不通过后可调整课程并重新提交,可在申请页面查看审核过程。
【提示二】如果申请系统中课程信息与实际成绩单不符或硕士阶段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表1)通过邮件申请。
(二)旁听生后续成为国科大正式学籍的研究生
自2026级学生起,之前在国科大参与旁听的研究生,其旁听期间修读的课程,在入学年度的秋季学期,同时满足以下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研究生阶段课程学分:
1.相关课程学分未用作毕业学分,须由原就读单位开具正式证明(旁听期间修读的《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工程伦理》等课程,符合要求的可以认定为课程学分);
2.相关课程须符合入学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3.认定时限为旁听年度至研究生入学年度间隔三年内(含三年),超过时限不予认定。
上述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表1)通过邮件申请。
(三)终止学业后再次进入国科大学习的研究生
自2026级学生起,国科大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结业、退学等情况终止学业后,再次进入国科大学习的,其终止学业前已获得学分,在研究生入学年度的秋季学期,同时满足以下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研究生阶段课程学分:
1.相关课程须符合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2.认定时限为结业或退学年度至研究生入学年度间隔三年内(含三年),超过时限不予认定。
上述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表2)通过邮件申请。
(四)2026级之前未进行成绩认定的普博生
对于2026级之前的普博生,仍按照原文件规定仅认定博士公共必修课成绩。同时满足以下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普博阶段课程学分:
1.硕士阶段及普博阶段均为国科大正式学籍的学生;
2.硕士阶段获得了《博士学位英语》、《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及《工程伦理》等课程学分,且博士和硕士入学年度差在五年之内(含五年)。
3.在扣减相应课程学分后(仅用来核算是否满足条件,不修改成绩单原始记录),其硕士期间的学分仍须符合硕士毕业的学分要求。
上述学生通过选课系统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SEP选课系统→高年级学生报名→报名→成绩转换,经培养单位、教务部依次审核通过后,在成绩单处记录认定课程成绩。
提示:对于2026级之前未进行成绩认定的普博生只有本次申请机会,其中普博阶段如已获得相关公共必修课学分的不再认定。请将需认定课程一并提交,可在申请页面查看审核结果。
二、申请时间
通过SEP系统申请及审核时间:即日起至10月30日
接收邮件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学生在申请时务必确认是否满足相应条件,准确选择认定课程。其中,《工程伦理》仅作为工程类研究生公共必修课。
2.学生只能选择课程学习或成绩认定其中一种方式获得相关课程学分,不可两者同时选择。如果已经获得相关课程学分,不得再次申请对该课程进行成绩认定。
3.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如果已获得的公共必修课课程学分,无需申请成绩转换。
4.课程学习或成绩认定成绩都将记入绩点(GPA)。
四、联系方式
1.系统相关问题可咨询信息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010-88256622
2.申请相关问题可咨询各培养单位教育干部和教务部
教务部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9671131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2.《成绩认定申请表》
3.成绩认定系统操作说明
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务部
2026年9月23日